补充协议
旅行社:
甲方: (组团社)
乙方: 等人(参团者)
在甲乙双方签订《旅游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或应甲方主动提出的前提下,签订行程之外安排购物项目及另行付费项目的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参观购物场所
(一)购物场所:
名称 | 简介(主要商品种类、特色等) | 停留时间 |
土特产超市 | 当地特色土特产 | 不高于120分钟 |
二、特别提示
<一>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同时签订了本补充协议。
<二>乙方应谨慎选择购物,在购物之前请斟酌品质,价格等因素。
<三>甲、乙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由乙方自愿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作为与甲方签订的《旅游 合同》(合同号 )的组成部分.并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四>乙方自愿參加的另付项目,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幀重考虑与选择:对于那些不适合自身身体状况的另付费项目不要参加,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参加自己所选择的另付费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飞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湖南张家界5日游参团须知:
1、以上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可以互换;对行程及安排有意见现场提出处理!请客人务必以真实意愿填写质量服务反馈表,意见单以当地为准。如果不签或签署满意,返回报名地投诉,我社概不受理!
2、如因客人自身原因脱团者,所有费用一律不退;根据相关规定,可中止合同,出现任何问题均与本社无关。
3、年满65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身体残障行动不便,有心理健康问题的游客报名参团,请组团社与游客签定《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张凤旅游属高山自然景观,以登山为主且车程较长,为了您的出行安全,65岁以上(含65岁)长者报名时必须有年轻家属陪同,如单独出行则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体验报告:血压、心电图、呼吸道、心率等检查报告),并签署家属委托书、免责书,否则组团社有权拒绝报名,为了您的安全,孕妇请勿参团,敬请须知。
4、我社以团友当地自填意见书为处理投诉依据,恕不受理团友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5、赠送项目无优无免、不去不退不做等价交换,其他景区门票均团队折扣不退不换,特此声明!
1、旅客出门前请带好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学生证等)。
2、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防丢失影响美好的旅游心情。自由活动期间,请自行注意与负责自已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3、客人应知悉自身的健康状况,有高空恐惧症或心脏病、高血压等身体有不适或疾病历史的请报名时提前告知前台,对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应谨慎选择,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客人个人自己全额承担责任。为了您的安全,孕妇请勿参团,敬请须知。故意隐瞒疾病史,使其在旅游行程中发生疾病突发或加重、恶化,危及健康及生命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我社会提供必要的及可能的帮助,其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客人承担。不接受80岁及以上老人参团!70岁及以上老人需要年轻家属陪同参团(老人熟悉自身身体条件并能够适应该行程路段),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并签署旅行社免责协议书,否则有权拒绝报名。
4、有的地方受交通限制,旅游车辆可能不能到达酒店门口,需客人步行到酒店入住。旅客入住酒店前请出示身份证并主动交纳房卡押金。住宿如出现单男单女,在征得其他单男单女的同意下,进行拼房,否则由客人补齐单房差。行程中的参考酒店并非都能提供标准三人间,大多为加床(钢丝床)服务。客人入住酒店时,请检查房间里所有设备及用具,如有损坏缺少应及时联系导游员或酒店工作人员,切勿大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行程内酒店均为定时供应热水和空调。(根据湖南省政府规定,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客人自备。敬请谅解!)。由于湘西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虽然旅游资源丰富,景色秀丽,但酒店硬件设备,旅游接待质量,与一线发达城市有一定差距,请客人谅解。
5、我社有权根据当地天气情况或其它原因前后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减少景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政策性原因造成游览变化和景点减少,本社只负责退还门票差价(本社预约的优惠价,非挂牌价),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费用增加,由客人自理,未产生的费用本公司按成本退还;因散拼团的特殊性,我社只保证用车合法性。在保证不影响行程的前提下行程中可能需要套团用车或根据人数增减更换车型大小,我社确保每人一个乘车座位,具体用车的大小由客人人数确定,敬请理解!凡不可抗力和第三方原因等非因我社原因造成的游览及费用变化,我社不承当相关责任。例如:航班延误、取消造成产生增加的住宿,或者没赶上旅游车,要单独包车接客人等情况,都需客人自理额外产生的费用。
6、旅客自身原因放弃的旅游项目(包括餐、房、车和门票等)费用不退。旅游中途擅自离团,合同终止,费用不退,补齐相应损失,其他责任由客人自负,签署离团协议书。
7、旅游意外险由客人出发前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组团社代买,我社只提供旅行社责任险。
8、散客拼团为各大旅行社联合收客发班,不同于独立包团的一对一服务,会发生团友和导游的变化,游客的地域,年龄,体力,想法,民俗习惯等各有不同,需要游客之间相互包容,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游客服务,让此次旅途更加美好!请严格遵守时间观念和集体观念,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时间和地点集合,且已影响其他游客的行程,旅行社有权离开进入下一个行程,请您自行乘车与团队汇合,费用自理。
9、不要随意购买街边小贩的食品,以防急性腹泻等疾病发生,影响游程。在选购旅游纪念商品、当地土特产时,注意不要随意去动摆设物品,以防意外损坏,后果自负。旅游期间,全程不强制购物;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行程中展示图片仅供参考,由于拍摄时间、季节和角度有所不同,与您看到的实际景观可能有所差距,请以实际观景为准。
10、张家界少数民族对神灵及图腾有自己的信仰,并且热情好客,游客朋友请注意入乡随俗,尊重当地民俗习惯。在游览张家界、凤凰等少数民族村寨时,请务必听从导游的介绍及安排,注意一些少数民族的禁忌。湖南地区餐饮以酸、麻、辣、咸等偏重口味!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菜品数量根据每桌实际开餐人数递增或递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11、客人已经确认出票后取消参团的,收取车位费200元/人,天门山票损100元/人(当天取消,全额票损),飞机票按票面的100%损失计算。中途均不允许客人以任何借口离团,若中途客人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用餐、房、车、机票等一切费用不退,签署离团协议书,旅行社也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所有责任。行程里面所涉及的所有项目,均为不看不退,不吃不退,不用不退,亦不做等价交换。
12、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就地解决,请组团社和游客知悉,返程后我社不接收投诉!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和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请你务必认真填写,行程中曾投诉过的已解决的问题不能作为后续再投诉内容。若产生争议,以《新旅游法》及《合同法》或相关旅游法规规定处理。若认为有质量问题,请第一时间拨打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