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应旅游者要求,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更好的体验当地文化,现将旅游合同中【旅游行程】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旅游购物和自费娱乐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一:景区配套便民服务项目:
行程日期 | 景区配套便民自费设施 | 价格说明 |
第二天 | 木雅圣地观光车 | 60元/人 |
第三天 | 勒通古镇观光车 | 35元/人 |
第四天 | 亚丁景区观光车 | 120元/人 |
第四天 | 亚丁景区电瓶车 | 80元/人 |
第四天 | 亚丁景区骑马费 | 350元/人 |
第五天 | 二进亚丁景区观光车 | 60元/人 |
备注:游客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可委托导游代购,也可以自行在景区售票窗口购买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
旅游者: 合同编号:
1、旅行装备:御寒衣物、温泉泳衣、雨具、防晒霜、遮阳帽、太阳镜、登山鞋、照相器材等;
2、高原反应的症状:头晕、头痛、耳鸣、眼花、四肢软弱无力、恶心、呕吐、心慌、气短、呼吸急促、心跳快速无力、意识模糊、瞳孔散大、昏迷、呼吸困难等。
3、如何预防高原反应:登高时,速度不可太快。体力活动要循序渐进,尽量减少寒冷刺激及呼吸道感染。出现胸闷、气短等症状时,就立即原地休息,有条件可吸氧或用药(如:红景天、肌甘等)。
4、谢绝70岁以上老人参团,同时谢绝有心脏病、冠心病、心肌梗塞、高血压、高血糖、低血压、低血糖、糖尿病等的客人参团,请报名时不要隐瞒自身身体疾患,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旅途常见疾病与防治:
(1)感冒:旅行在异地,温差较大,忽冷忽执,容易感冒,需注意防治并及时吃药。
(2)中暑:夏日旅行如果中暑,要立即转移到通风、凉爽的地方休息,在太阳穴、人中处涂抹风油精,不要勉强旅行。
(3)肠胃病:在旅游当中,游客不适应新环境的饮食,容易腹胀和腹泻。如果再暴饮暴食,还易得胃肠炎,需及时治疗。
(4)水土不服:旅游在外,如出现头错无力、胃口不好、睡眠不佳等现象,这是水土不服的表现。需要多食水果、少吃油腻。
(5)外伤:旅行中被蚊虫咬伤,用碱性液体冲洗伤口,可以消除疼痛。
1、早上有小车接游客至集合地点,预计集合时间(早上6点00分),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出团前一天晚上(18:00-22:00)将有导游或师傅通知客人,请保持电话通畅。
2、游客因自身原因减少行程天数提前离团或减少旅游景点,请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费用不退。
3、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增加行程,请配合导游或司机,签下行程变更协议,合同外行程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理。旅游法规定旅行社有权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调整景点的先后顺序。
4、沿途景区景点、餐厅、厕所、加水点、高源缓冲区内设有小卖部、超市、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土特产等贩卖摊点,不属于我社加购特店范围,非我社控制,请不要误解。
5、由于途中部分路段在进行改扩建,道路不理想,造成车辆负荷较大,可能会遇到汽车抛锚并影响行程的情况,请游客作好心理准备;如途中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高原反应、修路、塌方、车辆事故阻碍等)我社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行程线路走向,如造成超支费用由客人自理;若对行程造成影响的,旅行社将协助游客进行解决,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因此而增加的费用,敬请游客自理。
6、该线路为特种线路,当地酒店及餐饮条件艰苦,住宿条件有限,请不要与大城市住宿条件相比;宾馆内无牙膏牙刷、拖鞋等一次性卫生用品,请自备个人卫生用品;沿途商店很少,民俗习惯不同,可自带咸菜、小吃、干粮等食品。
7、高原海拔高,日照强烈,早晚温差大,需准备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羽绒服等,同时建议带好墨镜、太阳帽太阳镜、防晒霜、润唇膏,并配备红景天、肌肝口服液、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头痛粉等预防高原反应药品。
1、关于车辆交通:目前四川旅游市场方面,因8座以下车辆无法办理旅游牌照,游客需对此情况明白无误,不得以此为理由提起投诉。长时间高原行车,途中车辆负荷较重,可能会遇到汽车抛锚并影响行程的情况,请游客做好心理准备。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塌方、路阻、车辆故障,当地政府行为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上述景点,责任不在旅行社,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超支费用由游客自理。但我公司会积极配合解决。
2、进藏区前睡眠和休息要充足,有条件者可适当饮用红景天等饮料,严重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不宜进高原。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脑溢血、冠心病等病情或年龄在60岁以上者,为了你的安全请勿隐瞒病情,你可另择它线路或请提前告知旅行社(如隐瞒病情我方有权遣退,所有团款不退,因此产生的其它费用如交通住宿餐费等游客自理,我方不承担一切责任),年龄太大年龄太小都不建议这条旅游线路。
3、保持乐观情绪,如有心理负担会加重高原反应,并延缓人体适应高原气候。进入高原每个人都会感到不同程度的高原反应,如头痛、胸闷、呼吸急促、恶心、呕吐、失眠等,一般来说来1—2天后,人体会有一个自动调节过程,以上症状都会逐步减轻或消失。饮食宜有节制,不可暴饮暴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高原地区不要奔跑和剧烈运动,请尽量不洗澡洗头以避免感冒和耗体力,若有感冒,咳嗽、发烧等症况,请及时吃药和看医生,否则很容易转化成肺气肿。
4、高原海拔高,日照强烈,早晚温差大,需准备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羽绒服等,同时建议带好墨镜、太阳帽太阳镜、防晒霜、润唇膏,并配备红景天、肌肝口服液、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头痛粉等预防高原反应药品.
5、行程中所列酒店是根据当地的旅游实际接待条件而做出的相应星级评价,不代表官方依据。除游客特别要求挂星以外,均为预备星级(即准星级)。
6、沿途系藏族地区,请游客尊重当地宗教信仰、民俗民风,不要以城市人的心态及标准去衡量当地条件。请宽容和接纳旅途中接待条件的不足。遵守旅行社的安排,不能擅自离团,否则造成的损伤请游客自理。
7、为保证团队顺利运行,在您预定成交后,不可随意更改、取消,否则将按规定收取相关手续费与损失费;中途离团费用不退,如因离团造成损失的由客人补齐,离团后所有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一切人身财产安全自行负责。
8、1.2米以下儿童免票,但需大人带领进入景区。
9、有些地方需骑马,需注意安全,必须由马夫牵方能骑,不能独自骑马,更不能骑马奔跑,险路和下坡路必须下马步行,否则造成损伤,概由游客自理,旅行社不予任何赔偿。
10、本旅行社对本行程持有最终解释权。
此线路属于特种线路,涉及藏区高海拔地区,7岁以下儿童不宜参加;3岁以下70以上(含70)老年人不能前往;有心脏病、高血压、哮喘、心脑血管疾病、血液系统疾病、精神疾病等不能前往高原疾病患者不能前往,参团前需向我社提供真实身体状况说明,如因客人隐瞒疾病或年龄参团,我社有权取消合同并遣返,所有团费不退,并且因此产生的其它费用、引起的任何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当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游客认真填写!
因此线路的特殊性,因此报名时需交全款!提前7天通知退团,团款全退;提前4天扣除50%团款;提前1-3天扣除100%
【备注】请对应使用本旅行社稻亚行程,因使用其它行程,造成投诉,责任自负!
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