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A、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B、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C、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D、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E、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F、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
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G、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H、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I、旅行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2、出行准备:A、老年人出游前首先必须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有清晰了解,高血压、冠心病、癫痫等慢性疾病患者最好不要出游,更不能对旅行社隐瞒病史;出游的老年慢性病患者应带齐药物,并事先告知领队和团友,以防不测。随身带一些晕车宁、感冒灵、清凉油、驱风油等轻便药物为宜,高血压患者,勿忘带降压药,心脏欠佳者,更应携带救心丹或速效救心丸。B、拖鞋、牙刷、牙膏、毛巾、防晒霜、墨镜或太阳帽(伞),行李箱必须有锁(防压、防窃)等;
3、保管好财物:
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在旅游中常发生的“闪失”大致有四种:A、俗话说:“有钱难买回头看”,退房时一定要仔细察看,有没有东西放在卫生间、抽屉里、枕头底下;B、照相时不要把包放在地上,有可能人多时,回头一看,不冀而飞了;C、出门最好带小型行李车,回来东西多,出站前自己保管,不要托不可信的人代劳;D、走路不观景,看景不走路,以免在游览景点时滑倒。
4、酒店内的注意事项:
A、入住酒店前请自行交纳酒店钥匙牌押金,同时请妥善保管好收据于退房时凭房卡及押金收据按实际消费与否结账退款。B、酒店内如有收费电视,且自行收看该种电视的,请离店时到前台付费。C、酒店房间内如有食品或日用品的,均属于游客自由自主消费物品,不包含在团费中,如果自由享用后,请离店时到前台付费。D、酒店房间内的电话拨打市内,国际长途均属自由自主消费项目,如自由自请使用的请自觉付费结账。E、在入厕或洗浴时请格外小心,一定要垫防滑垫,以避免因有水渍、洗漱液体类导致滑倒摔伤。
5、其它注意事项:
A、寻求紧急救援:遇有紧急事件,包括遗失、遇贼、意外受伤、急症、火警等等,请及时告知导游,也可拔打当地的119、110、120等电话求援,也可向街上的巡警或到警局报案。B、随身物品:随身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并自行妥善保管,不可放在行李箱内,防止丢失,同时请谨防扒手。C、证件:请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有效身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免遗失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D、一切贵重物品(包括护口薄、身份证、现金等)必须随身携带,不可放在旅游车上或酒店房间内,以防不测。如有遗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6、安全注意事项:
A、火车上,注意上下床铺要注意安全,避免踩空摔倒;放置行李时注意安全,如太重建议放在床下,避免放行李架时产生行李掉落或者摔倒产生安全事故;火车上接开水泡方便面时注意别被开水烫伤;火车上上卫生间时注意门缝以免夹伤手;火车上走动要注意火车运行时的晃动,避免晃动时产生摔倒;尽量不要在车厢连接处长时间停留,以免火车转弯时产生安全隐患,伤害到自己。B、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请尊重旅游当地的风土人情、风俗习俗及宗教信仰,以免发生口角或是冲突,如有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告知导游、全陪或签约旅行社,由他们出面协商处理;在所有交通工具上(包括汽车、火车、轮船、飞机)请按相关规定就坐,如有安全带的请按提示系统好安全带,走动时请把好扶手,确保安全。C、注意当地车行方向规定,遵守交通规则。D、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可放在酒店保险柜或贴身保管。E、护照证件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请勿交给他人或留在车上、房间内。行走在街上特别注意小偷、抢劫者,遇紧急情况,尽快报警或通知领队或导游。F、下车是请记住车号、车型。如迷路请站在曾经走过的地方等候、切不可到处乱跑,请随身携带酒店卡,在迷路时也可打的士回酒店。G、进出火车站或上下火车时或过关或登机时,不要帮他人携带物品,更不要帮陌生人,并注意将旅行包看管好,以免
招致不必要的麻烦。H、夜晚最好不要外出,如确需外出的,最好邀约3人以上并有男士一道,并告知领队去处,注意11点之前回酒店。
7、饮食方面:如遇餐食中含有跟自身体质过敏相关的食物,请慎重考虑是否食用,同时敬请注意地域差异带来的水土不服等异常情况,游客可以根据自身口味,自带一些榨菜,辣酱品等让自己在旅游尽量多吃,以保证有充沛的精力游览。旅行途中不要购买或食用包装无厂家/无日期/无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或过期的食品,以防饮食后有不良反应。若有不适,及时报告领队/导游设法就医诊治。
8、郑重提醒:旅行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9、特别提醒:凡参加旅游团的团员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学生证等),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
1、请客人务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请妥善保管;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行程价格为70岁以上持有效老年证和身份证原件价格,未满70岁需按年龄补齐门票差价:60-69岁补天涯海角门票50元/人,60岁以下补天涯海角门票100元/人,(费用现补当地导游)。
2、火车为空调硬卧列车(火车票只保证硬卧铺位,无法保证铺位连在一起,旅行社不接受因火车票铺位不均 及不在一个车厢为由的投诉),建议1-2年没有坐过火车的客人请自行前往火车代售点进行身份证验证;此线路为散客拼团,最低成团人数标准(16人以上成团),人数低于20人则无全陪陪同,如因人数不足导致无法出团,我社将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双方协商一致可更改出团日期或其他旅游线路产品。若无法达成协议,我社将按全额退款处理,不作赔偿,即不再按照《重庆国内旅游组团合同》中相关的规定做另行赔付。请组团社收客时注明此条款。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同时客人必须服从旅行社的安排,控制损失,不得无故将损失扩大。本行程为参考行程,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5、如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性调价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6、因客人原因中途离团或改变行程,所产生的费用我社不予承担,费用不退。
7、客人在游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则由地接社协助客人入院检查治疗,并按国家法规程序办理相关保险索赔手续,也可选择协商解决。如果在旅游行程中发生财务损害,或者身体受伤,必须在发生地报案和医检,如果游客 自感没有问题而主动放弃并游完整个行程,回程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以上情况组团社均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赔付责任。
8、因本次活动价格为整体包价优惠后价格,故任何证件(如老年优待证、离休证、学生证、残疾军人症等)都不再享有任何门票优惠,不再退任何差价。
9、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旅游者应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75岁以上老年人须亲属陪同。活动中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妥善保管财物。
10、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游客如办理旅游意外险,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
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
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