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价格为团队优惠团购采购优惠报价,游客自愿放弃景点或用餐,则无任何退费。若遇如堵车、赶行程、天气等特殊原因,我社有权利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调整景点的先后顺序。
2.在旅游“黄金周”及发生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酒店接待不足时,本社有权前后调整行程住宿地,景点不减少;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按《旅游法规》中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试行标准。旅行社不予负责赔偿。
凡60周岁及以上客人均需签署健康承诺书。
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1、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的说明: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2、有效身份证件:请各位贵宾提前到约定地点集合,团友若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视为自行退团,游客出发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国内旅游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出境游须带齐有效护照或有效通行证原件。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游客的义务: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遇到麻烦:旅途中,若与当地人发生冲突,应以礼让为上,切忌动手或争吵,无论谁是谁非,都要忍让对方,不要争论,并及时报告领队、导游处理。
4、健康说明: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5、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6、未成年人保护: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7、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游客如办理旅游意外险,国内游另交10元/人,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国内游意外险最高累计赔偿8万元/人,其中意外医疗险最高赔付均为8000元),18岁以下、65岁以上所有保额减半;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8、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9、行程内大交通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车次为准。以上行程以当地接待社为准,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政策性关闭除外),本社保留调整行程顺序的权利;因天气,政府政策调价,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不能完成或延误上述行程,我社不负赔偿责任。所有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
10、游览顺序说明:旅游旺季客流量会急剧上升,景区门前、缆车入口、码头登船处等会出现排长队现象,为了确保行程安排的顺利完成,导游会根据景点、缆车、游船等开放的具体时间,对叫早、出发等时间做适当的提前或错后调整,请各位游客积极配合。
11、按照国家旅游法相关规定,由于客人自身原因在旅游中途放弃旅行或者滞留,视为客人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在此期间及以后出现的任何事故包括人身安全事故,旅行社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产生门票退票,则按我社实际购票团队折扣价计算。车费、导服费不退,其它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议。航空,铁路等交通费以航空公司,铁路局相关规定办理退款事项。如由于客人原因给旅行社造成损失,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2、专列及正班火车的车容车貌及卫生不属于旅行社服务质量范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13、根据国家旅游法相关规定,行程中发生与其他旅游辅助者的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 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14、行程中所列景点,如门票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或季节性调价,差价由客人现付当地接待社;
15、意见单说明:在旅游行程中客人如有意见,请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如意见表上客人所填部分无任何质量投诉,视为客人对此次旅游行程完全满意,如返程后再提出异议均视为放弃投诉权力。
16、机票说明:机票为团队票,出票后无法改签、换人、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