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故宫+恭王府+什刹海+八达岭长城+颐和园纯玩双飞六日游<0购物0自费+一线连锁酒店>
重庆到北京旅游,全程一线连锁酒店+可升级准四星,赠天津一日游,红色记忆留念,天安门家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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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重庆到北京旅游费用包含:【交通】重庆-北京往返机票,含机建/燃油/附加税费(团队经济舱,机票不可退票、不可改签、不可更名)。
参考航班:去程:3U8829 7:00 回程:3U8834 22:00。
【景点】含行程中所列游览景点首道大门票。此报价为旅行社团队折扣打包价,相关证件不再享受门票优惠;若游客自愿放弃参观行程所含景点,费用一律不退。
(注:行程赠送项目,如游客自愿放弃则旅行社不退任何费用,请知悉;如遇政策性等特殊情况导致赠送项目无法参加,旅行社有权更换其他项目。)
【住宿】客人选择的对应酒店双人标准间(根据客人报名选择的酒店标准),全程行程内标注天数的团队酒店双人标间或者单间(酒店双人标间原则上安排同性别两人一房;夫妻团员在不影响团队总用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房间,如果本团出现单男单女情况,导游有权拆分夫妻或安排加床;出现客人单数时会安排 3 人间或加床(钢丝床),要求单住的客人请另补单房差费用,以酒店实际价格为准;若此团队占床位客人为偶数(双数),导游有权在同性别客人房间加床或者拆分夫妻后加床在客人房间(客人可以按抓阄方式决定领队加床的房间)。
【餐饮】5 早 3 正 (早餐为酒店含,不用不退,孩子不占床,不含早餐;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如不足十人,菜数和菜量将相应减少。餐标:20-40 元/正/人。团队餐均为提前预定,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放弃用餐,餐费不退,尽请知晓。
【儿童】12 周岁以内儿童,含机票、正餐半餐、车位、导服。不含酒店住宿、酒店早餐、景点门票,如需产生门票,请自理。
【用车】行程游览期间为当地空调旅游车(根绝客人人数调配车辆,保证客人每人都有座位)。
【导服】当地持证中文导游服务(导服 50 元/人)。
【其它】 旅行社责任险。
重庆到北京旅游费用不含:1.保险: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有保障,旅行社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航空意外险”,具体的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出险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责任认定及赔偿,我社将协助游客索赔。
2.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3.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4.购物场所内消费。
5.“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6.入住酒店所产生的单房差。
7.门票:行程中故宫及天坛小门票、注明需要另行支付的景点里面的交通工具。
(如:八达岭滑车或缆车、圆明园景点里面的代步工具)。
8.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预订须知
1.我社或当地旅行社在不减少景点及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有权于游览过程中视当时的条件、情况及突发事件调整景点的游览先后顺序;
2.如受景点政策性关闭、维修维护,天气、交通、航班延误等情况影响到当地旅游时间减少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景点或旅游项目无法继续履行时,旅行社将该景点门票退给游客;
3.该行程景区门票已是按照旅行社团队优惠价核算,相关优惠证件,不再享受退费,请知悉;
4.团队旅游行程中的交通、住宿均为提前付费采购,如游客自愿放弃,则不退还费用;
5.本团的报名年龄原则为 80 岁以下,70 岁-80 岁者须有 60 岁以下的健康亲属陪同参团; 如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胰腺炎等,建议不参加本旅游团,如果强烈要求参加本旅游团,必须有年轻健康的亲属陪同参团,并签署相关免责协议;特别注意:癌症病患者、癫痫病/小儿麻痹症患者,有听力、视力障碍者,身体残疾造成行动不便者,以及有精神疾病或者无行控制能力者,恕不能接受报名参加本团,烦请谅解。
6.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法定监护人或代理监护人陪同出游,如监护人同意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视为其法定代理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合同内容及行程中的所有约定。
7.人身健康说明:
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需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如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
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②游客如在旅途中意外受伤,应及时告知随团导游或者签约门市;游客发生意外受伤需在县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公立医院进行治疗,游客一定要保存好病历、处方、发票、检查报告等原件,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先行承担,再根据保险公司理赔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8.关于飞机票:
①飞机票为我社代订,因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造成行程延期或取消等,由客人自行承担,本社只协助安排。
②在报名时,烦请提供与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一致的姓名及证件号码,12 岁以下的小孩(包括 12-15 岁未办理身份证者),提供户口页上的姓名及证件号码;已满 16 周岁而未办理身份证者(包括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并提供证明上面的姓名及证件号码。
③航空公司规定团队机票不能签转、更改、退票,所以请一定仔细核对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
④在登机时,请必须携带好有效证件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证件一致),否则因此造成不能登机等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
⑤航班时间以出团通知书通知为准,飞机具体的抵离时间以实际航班飞行为准。
9.出团通知:请客人于飞机起飞前 120 分钟前抵达重庆江北机场国内出发大厅集合,联系我社送机人员(小周:13368410628/18983635187)协助办理登机事宜,若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误机,产生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
10.关于意见单: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者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