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游客需如实告知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如客人因身体状况不适宜参加 活动项目的,则旅行社按照 元(采购价)在团费中退减,且客人同意在该时间段内,按照领队(导游)安全提示在指定活动区域内等候。”
2. 登机相关事宜:成人须持有效证件原件(即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护照原件等,65岁以上的老人须附带健康证明)、16周岁以下的须持户口本原件、已满16岁(含16岁)的按成人登机手续办理(如无身份证则需带户口薄主页及本人页或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方可办理登机手续。建议于所通知航班起飞时间120分钟前持以上证件自行到机场统一集合登机(未带有效证件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而导致无法登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自行负责);机票价格为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敬请游客谅解。
3. 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由其法定代理人陪同出游,如代理人同意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视为其法定代理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合同内容及行程中的所有约定。
4. 按照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由于客人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全部游览项目,或提前返回出发地如产生门票退票,则按我社实际采购团队票折扣价计算。车费、导服费不退,其它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议。
5. 游客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时间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予以配合,入不予配合,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 游览过程中如游客要求变更旅游行程中所注明的住宿酒店,交通,游览景点等相关活动,因此增加的费用客人承担。
7. 如因航空公司,铁路运输部门等公共交通设施造成游客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如延误,晚点,取消等相关理由造成客人滞留或者其他损失)由航空公司、铁路运输部门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安排,但造成客人滞留期间的食宿由客人自行承担。
8. 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我社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9.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该包价团人数如低于2人,境内旅游提前7天通知客人,境外旅游提前30天通知客人终止合同,我社退还报名游客全部费用。
11. 如客人要求再出团前取消报名,我社需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交通运输部门支付且不可退换的费用后,余款退还客人。
12. 请客人出团前购买旅游意外险。
13. 如遇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在征求客人书面同意后,我社方可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
14. 如出现单男单女,请客人自付单房差费用;入住酒店时,请自行自付酒店房费押金,酒店房间冰箱内的饮料、酒类、小食品等均需另行个人付费(配有价目表);如果使用房间内电话拨打外线(包括国内电话、手机及本地电话),也请您在离店前主动结清费用。
15. 在旅途中请您将移动电话保持开机状态,以便导游能随时与您取得联系,为您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如您有任何不适,请马上通报导游,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与各方联系,提供相应的服务。
16. 旅游旺季客流量会急剧上升,景区门前、缆车入口、码头登船处等会出现排长队现象,为了确保行程安排的顺利完成,导游会根据景点、缆车、游船等开放的具体时间,对叫早、出发等时间做适当的提前或错后调整,请各位游客积极配合。
17. 一般情况下,儿童价格不含火车票、酒店床位、景点门票、船票及缆车(具体以各线路报价说明为准)。参加火车团的儿童,如身高超过1.4米,请于报名时按成人标准补齐火车票费用,或自行到车站补票,但遇暑期、黄金周等旅游旺季,应在旅行社补齐费用以避免因车票紧张无法车站补票的情况
18.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须认真填写当地旅游意见单,回团后如有投诉本社以客人所签意见单为准。
19. 在游览过程中,请您听从导游安排,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游览过程中,游客不能擅自离团,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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