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重庆到新疆旅游线路报价包含:1、交通工具:重庆-乌鲁木齐-重庆火车票硬卧;当地旅游车(车型不定,确保一人一正座)。
交通备注:由于是散客行程,不接受火车铺位不在一个车厢、铺位不满意以及对航班时间不满意的投诉。
2、住宿标准:指定酒店双人标间(我社在行程中只提供标准双人间,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请自行补足标准房差)。酒店含彩电、独卫等,具体安排按实际住的宾馆为准。
3、用餐标准: 9早8正,正餐餐标25元/人/正,早餐为酒店赠送。正餐10人一桌8菜一汤桌餐(根据人数酌情增减菜品),途中不用餐者餐费不退。
4、门票:含景点首道门票(不含小门票、景区里的区间车、电瓶车等小交通及娱乐项目)。
门票备注:此行程门票已享受优惠政策,任何证件不退费;门票为旅行社提前预订多景点优惠套票,预定后不参观,或不参观其中的任意一项,无法退还门票费用。
5、导游服务:当地普通话持国导证导游服务,5元/人/天。成团人数不足10人时,由司机兼导游服务。火车、飞机、跨地区的旅游汽车上无导游陪同。
6、儿童标准:儿童2岁~12周岁以下含机票、车位、半餐、导服(其余费用一律自理)。备注:如行程中区间需乘火车,但小孩超过1.2米的,需要提前补齐火车票请在报名时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
8、备注:
A、由于火车票原件作为成本票冲抵增值税税金,旅行社开具增值税发票中已包含火车票金额,因此持票游客到站后,需将火车票交于我社工作人员处。因为火车票遗失或其他情况没有交到我社工作人员处的,将补交50元/人的票据损失费。
B、对于失信人员参团旅游,我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坚决拒绝。但对于其故意隐瞒,我社没有甄别的义务和能力。报名后,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我社会按该游客临时退团处理,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旺季期间,由于交通资源有限,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可能会造成该游客长期滞留旅游目的地,而无法返回出发地。在此期间,我社不会提供任何相关服务或协助,一切费用由该游客自理。
1、游客自行出发点至机场/火车站的往返交通费用。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3、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酒水或自由自主购物等。
4、因战争、气候、台风、海啸、地震、航班延误/取消等不可抗力引起的额外费用、证件费、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等。
5、住宿产生的单房差以及出发前换人产生的费用。
6、儿童的酒店早餐、门票、床位、火车票等费用。
7、费用包含中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